2022 亞尼克寫生比賽報名者 (以下簡稱甲方) 同意簽署本肖像權同意書(以下簡稱本同意書),且願意接受下列所有條款與規範:
一、甲方同意授權亞尼克菓子工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得以錄影、拍攝、修飾、改作等方式永久對外公開揭露甲方之肖像與姓名(包含照片及視訊影像,以下簡稱肖像)之權利,並以非獨佔性(non-exclusive)、適用範圍遍及全世界(worldwide)、免版稅(royalty-free)的方式授權乙方從事以下行為:
- 甲方同意乙方得使用授權肖像展示及宣傳其服務項目。乙方並保有授權肖像視覺設計之權利,及與設計相關合作單位(如彩粧、服裝、建築設計、廣告文宣、經紀公司等)之拍攝、活動、文宣事宜中使用授權肖像之權利。
- 乙方得以各種管道或印刷方式呈現授權內容之全部或部分並可公開發表(不限通路),又甲方基於上述利用而產生之著作(內含授權之肖像、名字、聲音、影像)享有完整之著作權無須再通知或經由甲方同意,但於公開發表時必須尊重甲方個人形象,不得發表於非正當管道(例如情色書刊或網站、交友網站或違反社會風俗之貼圖網站等),如有此情況發生甲方得以立即終止乙方使用其肖像權,並要求乙方賠償其個人形象損失。
- 如乙方所提供之創作備份於甲方,甲方使用時也應尊重乙方之著作財產權及相關權利,若予以公開發表時須註明乙方或原創者資料,不得侵乙方之智慧財產權(例如:讓觀賞者誤以為是他人作品)。
二、甲方非屬個人宣傳之隱私資料(例如:電話、地址、身分證字號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外流給合作廠商、參加活動之網站會員、義務工作人員及非乙方正式雇用人員等。
三、凡因本同意書所生之爭議,簽約雙方同意依中華民國法律協議解決之;如有訴訟之必要時,立同意書人同意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四、所有和本同意書相關的通知、聲明、要求及通信,一旦報名成立後即立刻生效,並表示雙方對於本同意書內容的同意。
若有任何活動相關問題,歡迎以e-mail洽詢:mkt7@yannick-cake.com
2022 第十八屆亞尼克寫生比賽活動小組 敬上
及聲明書
1. 參賽規定
得獎作品(各組前三名、佳作)若被通報有參賽資格不符,或有涉及著作權、肖像權或其他爭議之情形,主辦單位將取消其獲獎資格、收回獎勵(含獎金、獎品等),且該參賽者應自負相關法律責任。
參賽作品著作財產權授權主辦單位,不受時間、地域、次數及方式之限制,包括但不限於公開展示權、重製權、編輯權、改作權、散布權、公開上映權、公開口述權、公開演出權、公開傳輸權、公開播送權及相關文宣品與衍生品發行及販售。
主辦單位於活動期間及結束後將以本活動名義連絡參賽者,包含但不限得獎通知、資訊確認等事宜,若一週內未得到該名參賽者回覆,或因資料不全而無法聯繫該名參賽者,導致主辦單位無法依照流程進行相關作業,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者參賽或得獎資格。
活動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並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相關訊息請上活動網站查詢。
2. 個資保護聲明
公司名稱:亞尼克菓子工房股份有限公司。
蒐集目的:為辦理「2022第十八屆亞尼克寫生比賽」活動,並宣傳、競賽、推廣本活動相關目的,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資料類別:包括姓名、性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電話、傳真、Email、地址、學校名稱,或其他得直接或間接識別您的個人資料(詳如網頁的填載欄位)。
利用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1) 期間:蒐集目的存續期間或法令規定得為保存的期間。
(2) 地區:中華民國境內及本公司業務或服務所及的其他地區、利用對象所在的地區。
(3) 對象:本公司及其關係企業、活動合作夥伴、委外廠商、往來金融機構、政府機關等。
(4) 方式:電子處理、郵寄、電話、簡訊、傳真及其他為達成蒐集目的之利用方式。
就您的個人資料,您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向本公司行使以下權利: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
(5) 請求刪除。但本公司為執行業務有保存或利用該個人資料之必要,或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本公司得請您提供身分證明及為適當的釋明,並得向您酌收閱覽個人資料或製給複製本的必要成本費用。
您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您的個人資料。但若您未提供本公司所需的個人資料,本公司將無法向您提供部分或全部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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